|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石河镇沟渠寨村、晓营村、高建庄村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13 16:41:02 阅读量:842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石河镇沟渠寨村、晓营村、高建庄村工作动员会分别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柏焕兴作动员讲话,被巡察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被巡察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柏焕兴指出,被巡察村党组织要强化思想认识和政治定位,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行动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区委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握巡察重点,坚决把政治巡察要求落到实处,以“四个对照”为标准,紧盯村“两委”职能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被巡察村党组织开展工作,广泛听取村民群众意见,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发现问题,查找政治偏差。

三个被巡察村党组织负责人表示,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带头落实和查找存在的问题,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将巡察监督作为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修养的良好机遇,做到巡察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认真整改,全力支持、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工作。

据悉,区委第二巡察组在石河镇沟渠寨村、晓营村、高建庄村巡察期间(11月10日至12月31日),设值班电话:0335-5136728(工作时间受理);信访手机:13031872420(只接收短信);通信地址:山海关区行政中心C区401室;电子邮箱:13031872420@163.com。联系信箱:分别设置在沟渠寨村、晓营村、高建庄村村委会。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分享到:

©中共秦皇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051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