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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区:“三项措施”持续夯实巡察整改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9-28 14:13:59 阅读量:735

山海关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加强日常监督,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有人接、有人督、有结果”。

一是及时移交,无缝监督。抓好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巡察“前后”半篇文章的及时衔接。对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移交区纪委监委跟进监督,完善沟通联络机制,明确巡察整改阶段任务和目标,切实落实监督责任,保障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有人接”。

二是压实责任,强化日常。通过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派员列席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不定期核查监督整改等方式,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强化党组织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政治认识,落实整改要求,保障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有人督”。

三是严格标准,突出实效。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按照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举一反三”不到位不放过,问题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建章立制不完善不放过,防止反弹措施不扎实不放过要求,定标准,量尺子,做评价。督促整改单位有针对性制定管根本、立长久的长效机制,保障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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