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1 11:20:47 阅读量:1643
行为准则
1.围绕建设忠诚、监督、实干、学习、廉洁五型机关,自觉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廉政守则和纪检监察职业道德,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秉公执纪、强化监督、严于问责,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3.严格遵守审查监察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出现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坚决调离。
4.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
5.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不推诿,不扯皮,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 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生活“十不准”:
①不准未经授权擅自执行公务;
②不准执行公务中居高临下、颐指气使;
③不准在接受执法检查、管理中随意亮明身份;
④不准在社会交往中口大气粗、盛气凌人;
⑤不准在群众有困难时视而不见、绕道而行;
⑥不准在网络媒体上传播、发表负面信息言论;
⑦不准在公共场所衣着不当、言辞激烈;
⑧不准在工作圈社交圈搞小集体、小圈子;
⑨不准铺张浪费、讲排场;
⑩不准与管理服务对象有非公务往来和宴请、请托事项。
礼仪规范
1.着装礼仪。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衣着应当保持衣冠端正,整洁利落,朴实大方,颜色得体。办公着装应端庄简洁、持重亲和,不穿奇装异服,男同志不穿背心短裤、女同志不穿超短裙、短裤及拖鞋上班,忌袒露、花哨、反光。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前不吃异味食物,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2.言谈举止。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要讲普通话,声音自然、清晰,态度要亲切诚恳,声音要大小适宜,语调要平和沉稳,切忌在楼道里大声喧哗。在日常性交谈特别是在公务活动中,做到语言文明,不讲粗语,与人交谈时,要注意倾听,要充分表现出对他人谈话的尊重。在工作场所应保持优雅的举止和姿态,做到举手投足大方、得体,与人交往热情友好,不卑不亢。
3.办公礼仪。要严格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办事应报经领导同意,回到单位后应及时销假。上班时,不无故串办公室,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4.电话礼仪。拨打或接听电话时首先说“你好”,根据需要报出自己的单位或科室、姓名,通话结束时应道谢或再见,通话要语言简洁、态度友善。接电话要及时,要在电话振铃3次内接听。接听重要电话应及时记录,并做好后续处理。参加会议、到领导办公室或接待重要客人时,应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
5.执纪办案工作礼仪。执纪和办案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正确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约好相关证人做笔录调查,一定要按时前往,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前往的,要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变动的原因,不能不理不睬。执纪和办案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考勤制度
1.各部室主任负责本室的考勤工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打扫室内卫生,做好工作准备。
2.上班期间外出开会、办事或联系工作的,各部室人员应向本室主任、室主任应向分管副书记报告去向和事由;部室全体人员同时外出的,应向分管副书记及办公室报告去向和事由。
3.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并报组织部备案:
(1)请假施行逐级审批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室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分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审批;超过三天的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审批。部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审批;超过一天的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审批。
(2)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休年假、产假、婚假等假期的,逐级报室主任及分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批准。
(3)假满返回机关后,及时向准假领导报告,并到组织部销假,需要延长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4.请假人在请假期间一切活动都要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
审批制度
1.车辆的维护、保养、检修等事项,司机填写《车辆维修派送单》(表1),由车队检审,报主管领导审批。
2.购买办公用品、保养或维修办公设备,要填写《办公设备维护、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表2),报主管领导审签。
3.文件复印、速印报办公室审批,所使用办公耗材如实登记,小件办公用品领取人签字(表3),由办公室核准。
4.预支差旅费、培训费等公务费用,必须填写《借款单》(表4),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申领。
5.会务活动所需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制作。
学习制度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两次集中学习,每隔一个星期的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确保人员到位,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理论学习本和业务培训本全年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
2.不断活化学习形式、增强学习实效。坚持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自己学与集中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有效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政策法规,适时邀请上级纪委监委领导、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本地行业带头人等进行专题讲座,开展“室主任论坛”组织各室负责人进行授课。
3.加强个人自学。立足业务岗位学本领,除规定的学习内容外,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决定学习内容,自行安排好时间进行学习并做好笔记。积极开展“读一本好书”活动,个人自行确定读书内容,做到“三个一”:每天读书一小时,每月读一本书,每读一本书写一篇心得感悟。
4.严格执行督学考勤制度。集中学习坚持签到登记制,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勤,每季度通报一次集中学习考勤情况、学习笔记及读书心得完成情况。学习表现与年终考核挂钩,纳入绩效考评范畴,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不得参与评先表优。
5.开展学习专题评优活动。按要求做好工作日志、读书笔记和学习笔记,“三个笔记本”按照每月抽查、每季审阅、年终评比的方式进行管理。年终对学习笔记进行评比、展览,每人至少选送1篇心得体会文章或调研信息稿参评,设立“优秀心得体会奖”、“优秀调研信息奖”、“优秀学习笔记奖”等奖项,对获奖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在年终总结大会上给予通报表彰。
6.积极鼓励充电升级学习。全方位支持学历学位晋升、专业技术考试等在职提档学习。积极争取上训、外训机会,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一学院两中心”以及省、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项专题研讨班和业务培训班,支持赴外地专题考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先进经验,外出培训考察的干部职工回机关后要开展“一课一讲”述学活动。
文字材料撰写制度
1.文字材料范围:报告、思路、总结汇报,经验介绍、专题调研、理论文章,领导讲话、发言等。
2.文字材料的起草。单项工作材料由责任科室起草、涉及2项以上工作的综合材料要在相关科室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由主管副书记或常委指定其中一个科室起草,相关科室配合。重要材料初稿完成后,要集体讨论修改,做到观点正确,实事求是,层次清晰,语言简炼,表达准确,符合行文规范,符合工作实际。
3.文字材料的审核。按照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的原则,文字材料要经由科室负责人、主管副书记审核,确保无错别字、无病句、关键词语和重要数据准确无误后上报。凡需书记参加的会议材料,经由主管副书记审核后上报书记审阅,根据修改意见,交由起草科室并办公室修改后上报。
文件收发阅办制度
1.签收。公文一律由办公室人员签收,签收时,要逐号签收,逐件核对,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2.登记。公文签收后,除指名(人名、科室)收启外,其他文件均由办公室专人拆封核查,分类登记,填写《区纪委监委来文登记》(表5)。绝密、机密、秘密文件专卷登记。文件登记后要及时送办公室主任阅签,急件急送,不积压、不拖延。
3.阅签。分类登记后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阅签给书记、副书记阅示后,按领导批示逐级传阅。绝密、机密、秘密文件专卷阅签。
4.传阅。办公室主任阅签文件后,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协调传阅办理,登记《区纪委监委文件传阅记录》(表6)。领导收文后尽快阅处,原则上急件在半天内阅完,办件在1天内阅完,阅件在2天内阅完。绝密、机密、秘密文件专卷传阅。文件传阅要履行签字手续,送出文件、退回文件要清点文件数,领导与领导之间、各科室之间文件不得横传,不得将文件夹内的文件随意抽出、复印或丢失。阅后的文件要及时交回办公室,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办公室对传阅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清点、核对、妥善保管。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中央、省、市、区文件年终清退工作;做好有查考利用价值文件的平时归卷、保管工作;做好年终文件的归档工作。
5.承办。办件在领导批示后,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并交承办科室办理。承办文件一般在3天内办结,最长不超过7天,有规定办结时限的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结后要及时上报,并将文件退回办公室归档。
6.催办。在承办文件过程中,办公室专人应负责催办。急件跟踪催办,办件重点催办,其它公文每两天催办1次。对未按文件要求或领导批示要求完成的,要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处理。
发文制度
1.发文拟稿。凡以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均由主办科室负责拟出公文初稿。
2.审核定稿。初稿打印清样由主办科室负责人核稿后,分报主管常委、副书记审核把关。
3.受理登记。办公室负责发文的受理登记工作,填写《区纪委监委发文登记表》(表7)。对于不符合行文要求的文稿,办公室说明理由,退主办科室修订完善;对于符合行文要求的文稿,由主办科室统一上签,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4.审签签发。凡以区纪委监委名义制发的公文,由负责核稿的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审签意见并报主管副书记同意后呈请区纪委书记签发;凡以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负责核稿的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审签意见并报主管副书记同意后呈请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签发。
5.校对印制。经机关领导签发的公文文稿,由办公室负责编号与登记。公文一般由主办科室核对印制,印制好的2份正式文件连同发文签送纪委办公室备份存档。
6.分发报送。凡以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察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均由主办科室负责分发和报送,要做到及时发送,不漏发、不滥发。涉密文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规定。
信息报送制度
1.责任到人。机关各部室分别选定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作为兼职纪检监察信息员,负责向办公室报送信息。
2.报送内容。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大力宣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色经验和做法,及时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承担机关临时交办的信息约稿任务。
3.撰写要求。采集报送的信息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数据详实、标题新颖、文字简洁、实效性强。
4.数量要求。各部室每周至少上报1条信息。
5.逐级审核。为确保信息质量,实行逐级审核制度,上报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初审、主管常委修改、报主管副书记审定后报办公室统一报送。
图书借阅制度
1.图书借阅对象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
2.组织部安排专人负责图书编号、登记入册和借阅管理,同时根据建议和需求完善图书添置计划。
3.每周五上午统一办理借阅图书,借阅者根据图书目录选定图书,并办理借阅手续,规范填写《图书借阅登记簿》。图书目录与借阅登记簿均在机关范围内公开。
4.每人每次借阅不得超过2本,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也为1个月。爱护图书,不允许乱写乱画,凡破损、遗失的要进行赔偿。
5.由于干部调整或其他原因调离本单位的,需归还借阅图书。
会议服务制度
1.书记主持、安排的会议会务工作由主办科室会同办公室负责,副书记、常委主持、安排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2.区纪委常委会由办公室记录。书记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负责协调沟通一些议定事项的落实。
3.各科室邀请书记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应提前与书记及办公室主任议定时间、地点、主题,各室负责准备文字材料、会议服务等工作。
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1.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公务用车派遣记录制度,每台公务用车配备一本派遣单,详细记录每一次公务用车情况。原则上在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市开发区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再安排公务用车,由出行人自行解决出行问题。特殊情况需使用公务用车,出行人能够自行驾车的,在办公室填写公务用车派遣单,领取钥匙,自行驾驶;不能自行驾车的,由办公室安排司机出行,出行司机负责填写公务用车派遣单。
2.驾驶员工作日不准饮酒;专职司机不经领导或办公室派车,不准随意出车,当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出车时要在司机值班室待命,因事需要外出时要向办公室请假,出市须向主管副书记请示。
3.驾驶员要爱护车辆,搞好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整洁卫生。行车时遵守交通规则和驾驶员行为规范,确保安全行驶。
4.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能自己修理的要自己修理,需送修理厂修理时,履行正常审批制度。
5.严格落实车辆用油制度,由本车驾驶员按规定领取油卡。
6.严格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
印信管理制度
1.机关的印章和介绍信均由办公室明确专人统一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和被盗,并严格按规定使用。
2.对印章的使用,办公室必须严格把关,加盖印章一律填写《区纪委监委印章使用审批单》(表8),不允许为任何单位及个人加盖印章作担保。
(1)凡以区纪委名义发出公文或填报报表、审批表等,需要盖“中国共产党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印章证明时,须经书记或副书记批准;涉及全局性或重要工作的,须经书记批准。
(2)凡以区监委名义发出公文或填报报表、审批表等,需要盖“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监察委员会”印章证明时,须经主任或副主任批准。涉及全局性或重要工作的,须经主任批准。
(3)凡以区纪委办公室、区监委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及有关报表、审批表等,需要盖“中国共产党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印章证明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4)使用其它印章时,由各室负责人审核并报主管副书记批准。
3.启用新印章时,旧印章应按规定统一销毁。
4.凡出现私盖公章或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1.保密工作的领导和基本要求
(1)机关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领导体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接受区委保密局的业务指导。
(2)各部室保密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及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2.涉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
(1)发文、传阅和借阅文件一律由办公室办理,其他人员不得将文件借出或发给他人,更不能把文件给非传阅人员阅读。
(2)涉密文件、资料必须由办公室收拆、登记,必须严格按文件要求传阅。
(3)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及有关单位。
(4)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涉密文件、资料。
3.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
(1)涉密计算机不得接入互联网,必须与互联网实现物理隔离,严禁“一机双网”。
(2)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3)禁止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4)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通过邮政渠道寄运或违规交由他人使用、保管。
(5)严禁在手机和普通电话通信中涉及涉密信息,严禁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秘密信息,严格执行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的其他相关要求。
财物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会计法》,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保证财产、资金、经费的合理使用。
2.及时、足额、准确编制收支预算,确保收支平衡。
3.认真做好应缴款项的收缴、解缴工作,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收坐支,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4.工作人员公务借款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或核销。
5.工作人员报支费用,必须使用合法票据,按规定的标准执行。报销时必须写清事由,并由经办人签字,报主管领导签批。
6.公务招待由办公室按规定标准统一归口管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签批、统一结报。
7.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应按照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购置,各室明确专人领取,并造册登记。
8.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室归口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和外借他人使用。工作调动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9.因管理不善造成公物损坏的,相关责任人应进行赔偿。
厉行节约制度
1.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倡导无纸化办公,凡机关内部文件(涉密文件除外),均发布在区纪委邮箱内。确需打印的向领导呈阅的纸质材料,全部实行双面打印。
2.大力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会议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
3.控制办公电话费支出,公务通话言简意赅,表达准确,尽可能缩短通话时间。不使用办公电话聊天、办私事。
4.严格遵照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不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
5.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做到出门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等能耗空放现象。空调、电脑、打印机、热水器、电暖气等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下班前切断电源开关。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办公室卫生以科室为单位自行打扫,每日清扫一次。
2.机关办公室卫生标准要达到“六净”:即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用具、办公设备净。“四无”:即无灰尘、无脏物、无墙壁污涂、无乱贴乱挂。
3.机关办公室卫生检查内容:桌椅、地面、电脑、墙面、墙角是否干净,有无积灰、挂尘、纸屑、死角,乱贴乱挂现象;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是否干净明亮;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是否摆放有序、整洁美观;室内电线、插座摆放是否合理、安全;拖布、扫把等卫生洁具使用完毕是否清洗干净,摆放是否整齐有序;纸篓、烟灰缸等有无溢满现象。
4.机关全体人员要注意保持机关办公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工作环境卫生的洁净。
5.机关卫生实行检查评比制度。采取“一月两查一评”方式。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为定期检查日,当月内再随机抽查一次。每月根据2次检查的月平均分评出3名优秀科室挂流动红旗,评比结果在机关公开栏内公布。
6.机关卫生检查评比由干部监督室具体负责实施。
安全、值班、义务劳动制度
1.各室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开展安全自查,每天下班前尤其是节假日期间,要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并作认真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
2.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驾驶安全,严禁无证驾车、酒后开车。
3.因过失发生安全事故的,应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4.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落实。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5.工作、值班及休班期间都要保持通信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和紧急情况的联络。
6.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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