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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已全部反馈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9-21 11:23:57 阅读量:491

根据区委部署,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2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10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现场反馈巡察情况,区领导张奇海、桑菊、贾旭涛分别出席分管部门的现场反馈会议并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相关单位现场反馈会议。会议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传达了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秋华在听取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区委巡察组组长代表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日至7月31日,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共组建2个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石河镇、孟姜镇、郑庄村、户远寨村、五里台村、北营子村、东吕洼村、前棉花庄村10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下沉了解等方式完成了巡察工作。8月30日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要是:有的镇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委议事规则不健全,党政会议混淆;乡村振兴存在短板;信访工作有欠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够大;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不到位,征地补偿存在廉政风险,财务管理不规范;发展党员审查把关不严格。有的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落实有差距;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存在差距;信访处理程序及处理结果不严谨;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单位在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够,执法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落实有差距。有的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乡村振兴发展后劲不足,缺乏可持续性;人居环境整治内生动力不足,“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合同签订不够规范;民主评议制度落实较差,发展党员把关不严;“三资”管理不规范。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乡村振兴的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增强整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强化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整改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整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要注重举一反三,从个性问题入手,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延伸拓展,找出共性问题,找出根源性问题,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将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把抓好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着力点放在推进整改、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上,通过巡察整改实现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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